政策新闻 | 关于立案查处大冶市正泰华府小区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经营的典型案例

发布于:2025-07-05 16:04:04

为坚决制止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行为,维护业主利益,现将立案查处大冶市正泰华府小区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

今年,大冶市正泰华府小区业主通过我市物业服务领域整治线索二维码投诉小程序,扫码反映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该小区共用部位经营并侵占小区公共收益。大冶市住建局赴现场核查发现,小区存在超市、摆点设摊等擅自利用共用部位、设施进行经营的行为。该行为违反《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一)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的规定。

4月18日,大冶市住建局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大冶正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予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扣分处理;并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于4月22日将线索移交大冶市城管局处理。目前大冶正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移交公共收益4.8万元,同时大冶市城管局对该物业企业违规行为已行政处罚立案。

小区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物业企业未经同意擅自利用或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小区共用部位经营并侵占公共收益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全市住建(保)部门必将对物业企业这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以保护业主共同利益,维护我市物业行业形象。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涉及小区公共经营事项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报告,切莫擅自决定,自觉当好“管家”、不当“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