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6月9日
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住新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营商环境大会安排部署,加快推动住新领域营商环境整体提升,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企业“可感、可及、无温差”的一流营商环境。
一、全力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持续深入开展“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无证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三包一挂”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预售资金、贷款资金等实行封闭管理,推进商品房网签备案“即签即备”,开展房地产开发、中介、租赁等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全面建立物业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工作机制和月度“红黑榜”制度,针对前期物业招投标、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公共收益管理、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建筑科技与节能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屋管理科、执法监督科;配合单位:市建筑事业发展中心、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
(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开展住新领域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严厉打击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专家违规评标、设置准入隐性壁垒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异议(质疑)、投诉等监督管理,最大限度消除招投标领域监管盲区。(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建筑科技与节能科、质量安全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政公用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住新领域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落实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按照“动态监管、分类施策”原则,建立失信行为动态清单和分级惩戒措施目录,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招投标等关键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监管。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经营主体信用预警机制,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全力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依法执法,杜绝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全面依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要求,加快推进“‘执法+服务’双轮驱动,畅通‘法治护企’渠道”法治惠企惠民实事。(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行行政检查备案制度,推行“不见面检查”、跨部门“综合查一次”,严控入企检查人数和频次。落实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状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一)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新用户供水供气单表报装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加强用水报装电子化建设,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不断提升供水供气服务质效。深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件事”,2025年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0台。加快推进“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相关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实现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政务服务数据化。做好“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整合消防设计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等开工前核心事项,实现“只进一扇门、只交一套材料、只跑一次路”。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办理)”“跨域办”“智能办”等各项要求。(牵头单位:市政公用科、城市更新科、住房保障科、质量安全科,政务服务窗口;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深化助企纾困服务。强化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四上”企业调研服务成果运用,建立“四上”企业发展服务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全覆盖联系服务“四上”企业,一企一策帮助解决企业投产、经营过程中的难题,推动企业增产扩能。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对12345平台受理、分流转交的涉企问题和诉求实行接诉即办、限时办理、跟踪反馈、形成闭环,并定期分析研判。落实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周报机制,每周报告企业诉求办结典型案例。(牵头科室:建筑科技与节能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屋管理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开展建设工程档案分段验收改革。将建设工程周期划分为多个阶段,分别设置档案验收环节,推动档案资料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缩短竣工备案和验收时间。从建设项目立项开始,为企业提供全链条档案服务,变“等企业上门”为“送服务上门”,及时解决档案收集整理过程中资料缺失等问题,避免后期因整改产生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牵头单位:市政公用科,市城建档案馆)
(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建强专业帮办代办队伍,根据企业申请无偿提供全过程帮办代办服务,解决企业“流程不熟”“多头跑腿”“反复提交”“效率不高”等问题。开展“超常规推进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窗口在行动”活动,多渠道归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跟进解决,形成闭环机制。落实领导“坐窗口、走流程、优服务”现场办公制度,领导定期到政务服务窗口现场办公,查找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整改优化,更好破解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窗口)
四、全力打造系统完善的产业生态环境
(一)建强建筑业和住房产业链。分层分类培育建筑企业,针对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小微企业等实行差异化政策扶持,推动错位发展、互补发展。依托磷石膏建材、外墙保温材料等优势建材产业,不断完善和延伸建材产业链,加快培育根植性建材产业。搭建襄阳市建筑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对接、供需对接、服务对接。持续优化完善住房供应链平台,培育新型房地产市场主体,推动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向建设、租售、物业服务、装修维修、社区增值服务等全生命周期转变。大力推进链式招商,依托园区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招引上下游配套和关联企业,进一步补链延链,提升近地化配套水平。(牵头单位:建筑科技与节能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招商引资专班;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探索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探索危旧房居民自主更新、市场主体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以完整社区推进社区商业配套和产城融合的城中村、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改造试点。以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更新城市发展动力,优化产业生态环境,重塑商业生态,满足市民“住、吃、购、养、医”等多元需求。(牵头单位:城市更新科;配合单位:市房屋征收事务处)
(三)构建“两多一并”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开展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危旧房合作化改造、青年社区、老年社区、高品质住房等试点,激活返乡置业、教育置业、改善置业,供给“好房子+好服务”,基本建立多元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降低全社会居住成本,优化居住社区商业生态。(牵头单位: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配合单位:住房保障科、城市更新科)
(四)推进城市小微空间盘活利用。以桥下空间、街头巷尾等城市内闲置杂乱空间为重点,全面摸底排查,充分整合资源,研究制定“一点一策”利用方案。推进政企共治共享,政府主导搭台,引入社会资本、权属企业、平台公司等参与项目建设和运维,并在项目建设中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发展多元业态,实现资源充分利用。(牵头单位:市政公用科、园林发展科;配合单位: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汉江大桥养护管理中心)
五、全力打造和谐宜居的社会生活环境
(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771套。优先向企业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推进人才公寓申请、审核、配租“一站式”服务,实现“零跑腿”,2025年人才公寓申请“即审即办”率不低于90%。聚焦企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2025年完成24个完整社区建设。(牵头单位:住房保障科、城市更新科;配合单位: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市房屋征收事务处)
(二)构建便利出行网络。优化城市道路系统,完善快速干线、生活型集散交通、绿色慢行交通三大体系,完成邓城大道光彩路口立交化改造,加快推进快速路周边配套工程建设,实施航天产业园配套路等“微循环”项目30个,更好满足“快行慢游”出行需求。(牵头单位:城市建设科;配合单位: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美化城市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重点围绕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足和老城区公园绿地盲区等突出问题,实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补短板工程,新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12个,中心城区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开展林荫路改造示范段建设,增设人行道路及慢行步道,提升道路绿化景观品质,丰富道路服务功能。加强城市公园场景营造、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园林发展科、绿化养护科;配合单位: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局属各公园绿化管理单位)
全市住新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抬升标杆、真抓实干,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务本务实推动各项营商环境措施落实落地;要加强总结、广泛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住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报送和工作成果宣传;要建立督办通报机制,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附件: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企业诉求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附件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企业诉求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企业诉求沟通渠道,高效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常态化企业诉求收集机制和企业诉求“接、派、办、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诉求办理规范化、高质量、见实效,实实在在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诉求办理流程
1.及时分办。局办公室(值班室)通过12345平台统一接收市热线办转办至我局的企业诉求工单,根据诉求内容第一时间转机关相关科室办理。权责明确、管辖清晰的,按职能职责转承办科室;涉及跨科室的,按照职能相近原则转职能相近科室牵头办理,其他相关科室协同办理。企业诉求工单实行“首接负责制”,不得在住新系统内部推诿扯皮、反复流转。
2.限时办理。各承办科室按照“合理合规解决好,不合理不合规解释好”的原则,在收到企业诉求工单当天主动联系企业,全面具体了解核实企业诉求,认真研判办理,并在工单规定时限内办结,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或退单。其中,政策咨询类即接即办,紧急诉求3个工作日内办结,平急诉求5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诉求15个工作日内办结,涉法涉诉需要评估诉求合法性的当日内移交市项目推进服务专班法治保障组评估。
3.认真答复。各承办科室要认真答复工单办理情况,答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企业联系情况、办理情况、办理结果等,答复内容依次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反馈至局办公室(值班室),由局办公室(值班室)统一在12345平台答复。要坚决杜绝敷衍应付、程序性答复,对因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敷衍塞责、无具体举措而被市热线办退回重办的工单,由局办公室(督办室)会同政策法规科督办,督办后仍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交直属机关纪委执纪问责。
4.跟踪回访。各承办科室定期对科室承办的工单进行回访,跟踪了解企业对于诉求办理情况的满意程度和意见建议。定期对科室承办的工单进行分析,对政策咨询类问题动态更新12345热线知识库,对企业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系统研判,及时研究拿出根本性、制度性解决方案。
5.定期通报。局办公室(值班室)每日通过政务短信形式通报当日12345平台转办的企业诉求情况,每周汇总企业诉求办理情况,每月对企业诉求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企业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市热线办退单情况、逾期情况、内部反复流转情况等进行梳理通报。直属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我局承办的工单进行抽查回访,对回访不满意的进行督促整改。
(二)企业诉求收集流程
1.全量录入“四上”企业诉求。建筑科技与节能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针对“四上”企业调研收集的企业诉求,全量录入企业诉求受理系统,由市热线办转相关单位和属地办理。
2.实时录入新增企业诉求。建立健全常态化企业诉求收集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将在日常服务企业过程中收集到的企业诉求及时通过局办公室(值班室)录入企业诉求受理系统。
3.提高企业诉求收集质量。在收集企业诉求时,要引导企业详细描述,说明遇到困难的具体环节、需要解决的具体事项,并通过企业诉求受理系统将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全面录入,避免承办单位以信息不全、联系不上等原因退单。企业诉求录入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发地(属地)、诉求类别、问题领域、标题及详细问题描述、紧急程度、建议转派的部门、是否保密、是否需要回复等。局办公室(值班室)要及时关注退单情况,通知科室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三、工作分工
成立市住新局企业诉求快速办理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局企业诉求快速办理工作,由陈义运同志担任专班组长,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值班室)、建筑科技与节能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直属机关纪委为专班成员,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政策法规科:承担市住新局企业诉求快速办理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局企业诉求快速办理工作,制定工作机制;负责及时传达、督办市项目推进服务专班(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负责每周收集并向市项目推进服务专班(市纪委监委)报送企业诉求办理典型案例;负责对全局企业诉求办理工作实行周汇总、月通报。
2.办公室(值班室):负责12345企业诉求工单的统一接收、派发、回复;负责对全局每日、每周、每月12345企业诉求工单办理情况、企业诉求收集录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收集超期未办结、办理不合格、多次转办退单、久办不决、超期办理的工单线索并移交直属机关纪委、政策法规科;负责对各科室新收集的企业诉求进行实时录入并跟踪完善。
3.建筑科技与节能科:负责全量录入建筑业“四上”企业调研收集的企业诉求,及时向局办公室(值班室)提供日常服务企业收集的新增诉求;牵头建筑业“四上”企业诉求办理;负责具体承办局办公室(值班室)分办的企业诉求工单;负责每周向政策法规科报送企业诉求办理典型案例。
4.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全量录入房地产业“四上”企业调研收集的企业诉求,及时向局办公室(值班室)提供日常服务企业收集的新增诉求;牵头房地产业“四上”企业诉求办理;负责具体承办局办公室(值班室)分办的企业诉求工单;负责每周向政策法规科报送企业诉求办理典型案例。
5.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具体承办局办公室(值班室)分办的企业诉求工单,必要时可会同局属各单位共同办理;负责及时向局办公室(值班室)提供日常服务企业收集的新增诉求;负责每周向政策法规科报送企业诉求办理典型案例。
6.直属机关纪委:负责对全局企业诉求办理全流程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办理情况。对办理不力的科室(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对执行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的科室(单位)或个人启动问责程序。
最新文章
政策新闻 | 铜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新闻 | 专家学者齐聚喀什 共同探讨新疆城市高质量发展 政策新闻 | 衡东县住建局组织开展燃气泄漏处置“大练兵” 政策新闻 |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通告(住保售〔2025〕016号) 政策新闻 | 安庆大观区“旧改+生态”焕新城市面貌 政策新闻 | 广西住建厅关于公布2025年第91批广西华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审查结果的通告 政策新闻 | 襄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2025年5月运行情况公示 政策新闻 | 呼和浩特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保障性住房工作专题培训会 政策新闻 | 宁夏住建厅关于核准2025年第20批宁夏华屹建设有限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的公告 政策新闻 | 昭通市住建局关于资质延续第14批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