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湛江住建局关于投诉人广东杰泰电梯有限公司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于:2025-05-20 18:27:19

投诉人:广东杰泰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江东南路13号大院碧水湾二期一号小区1号2层1、2、3号房

被投诉人1: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1号海港大厦三楼

被投诉人2:湛江穗湛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8号凯胜汇华轩3幢5层09号商铺

投诉人广东杰泰电梯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投诉人)对《观樾花园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中所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湛江穗湛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以下简称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盖章存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质疑后,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被投诉人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遂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经对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了解。情况如下:

一、投诉人诉求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文件未加盖公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函2中提供的“脱敏处理导致公章不完整”理由不充分,未就“脱敏处理”的理由及合理性做出解释,公示文件中身份证号码区域与盖章区域无重叠关系,投诉人认为质疑回复函2的理由及图文材料违法违规。

(三)要求依法公开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原始文件及评标全过程记录,并请求监管部门介入核查该项目两次招投标活动过程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公布调查结果。

二、被投诉人1答辩

(一)关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文件是否加盖公章问题。招标代理机构称,经核查,确认第一中标候选人湛江穗湛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投标的原始文件有加盖公章。在3月28日异议回复时,以附件的方式提供了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原始盖章页(只擦除身份号码前面几个数字,公章完整)给异议单位,其认为投标文件有效性无问题。

(二)关于招标代理机构“脱敏”图文材料来源、出处的合规、合法性问题。招标代理机构称,“脱敏”前的图文材料来源于原始文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上下载的投标文件,所提供原始图文材料来源、出处的合规、合法性无问题。

(三)关于要求公开湛江穗湛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原始文件及评标全过程记录问题。招标代理机构称,按照湛江市公示相关要求,其已按规定将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及评标过程资料擦除敏感信息后进行公示,符合公示要求。

(四)关于“脱敏处理”的理由及合理性问题。招标代理机构称,根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要求,其在上传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前,需隐藏投标人有关敏感信息,因此使用了WPS软件对投标文件的敏感信息进行擦除,操作流程:打开投标文件─点击编辑中编辑内容─新建副本─拉到需要擦除敏感信息的位置─点击编辑中编辑内容─点击擦除─擦除全部身份证号码。由于公章压着身份证号码,其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因文件擦除时失误触碰到公章范围导致公章也一起被擦除后上传,导致投诉人的误解。

三、被投诉人2答辩

关于投标文件是否加盖公章的问题,第一中标候选人称,其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递交的原始投标文件,有加盖其公司公章,监管部门可在交易平台查询当天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四、本机关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本项目于2025年3月20日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月25日00时至3月28日00时。投诉人在公示期间提出本次问题质疑,招标人(湛江农垦第一机械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于3月28日对异议予以回复,投诉人于2025年4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4月10日、14日和17日依法问询了相关人员,并查阅本项目开标、评标及公示相关资料。

(一)关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文件是否加盖公章,是否为无效标问题。

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5.2.1商务文件的组成:所有文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经本机关在交易平台上核查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始投标资料,确认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钟海涛《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文件上有加盖“湛江穗湛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公章;同时向本项目评标专家核实,评标专家在对投标人商务进行初步评审时,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核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格式等是否符合约定并填写商务文件初步评标标准表,没有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文件未加盖公章的情况,因此未做出相应否决投标处理。因此,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第一项诉求。

(二)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所提供的“脱敏”理由、图文材料来源违法违规的问题。根据《湛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湛政数函〔2023〕74 号)文件精神,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在交易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招标投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答疑,开展开标、投标、评标、定标、公示、档案管理和查询等工作均在该交易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在该交易平台上实施。经核查,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3月24日在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其发布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商务评审文件与本机关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核查后的文件文字内容一致。但公示文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商务评审文件的项目负责人钟海涛的《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缺少公章。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演示其擦除企业关键信息,即“脱敏”流程发现,该份文件的公章边缘与钟海涛证件号码最后一个数字“9”轻微重合,而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wps擦除工具非专业图像软件,存在默认识别组合对象的整体边界,点击任意部分即视为选中整个对象的情况。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在擦除证件号码时,图标轻触到数字9附近的公章后,公章也一并被自动整体选中擦除。而招标代理机构在并未认真核对的情况下,遂将被擦除公章后的商务评审文件上传公示。此属招标代理机构人为失误所致,本机关将依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对该招标代理机构予以处理。招标代理机构的脱敏理由及图文材料来源并未存在弄虚作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第二项诉求。

(三)关于要求公开湛江穗湛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原始文件及评标全过程记录问题。本项诉求投诉人在异议阶段并未提出,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评标结果等有关信息已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平台按规定公示公开,投诉人如有需要,可自行上网查阅。

综上,投诉人关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文件未加盖公章的有关投诉内容不成立,应认定为无效投标的诉求不予支持,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中的过失,本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