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外墙和屋面保温材料的质量管理,消除建筑工程安全隐患,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淮南市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的通知》,决定于6月1日起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保温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本次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已施工或正在施工外墙和屋面保温的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保温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建筑保温工程设计及标准规范组织施工、节能设计变更情况,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保温材料采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情况。
(二)检测机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节能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检测情况。
(三)现场主要保温材料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四)对主要保温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及不合格保温材料处理情况。
(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对有条件的现场主要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监督抽测。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市建管处牵头开展,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市建管处质监站负责,各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配合开展。
(一)各县区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15日)。各县区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对负责监管的项目开展检查,并对项目中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进行监督抽检。
(二)市级同步抽查阶段(6月1日—6月20日)。市建管处质监站组织执法人员、行业专家等,对全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建筑节能材料进行抽测。
四、相关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工作,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市建管处质监站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现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由该属地监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跟进整改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通过《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等途径将收集的相关线索和证据移交属地住建部门,由其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请各县区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完成自查自纠阶段检查后,于6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建管处质监站。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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