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亳州市住建局关于2号3号地块道排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7个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第三方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发布于:2025-05-23 17:50:20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号3号地块道排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7个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第三方服务

2、招标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和招标范围

(一)服务内容: 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和《亳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亳财建〔2022〕32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及财务制度要求,对亳州市中心城区铁路以东2号3号地块道排工程PPP项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对7个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

(二)技术方案要求:

1.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1)准确性:工程的实际成本、材料费用、人工费等各项开支,确保所有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完整性:竣工决算报告应当全面反映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财务状况,应详细记录从项目开始到结束的所有费用。

(3)合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所有的计算方法、依据以及报表格式符合国家、省和亳州市的规定。

(4)对比分析:将实际发生的成本与预算进行对比,找出差异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或预防措施。

2.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1)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无多算和重复计算工程量、高估冒算建筑材料价格现象。

(2)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正确。

(3)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概算(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

(4)项目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核算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现象。

(5)项目形成资产是否全面反映,计价是否准确,资产接收单位是否落实。

(6)项目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

(7)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合理。

(8)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所填列的数据是否完整,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清晰、正确。

(9)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10)项目建设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管理制度要求等。

(11)决算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决算资料报送是否完整、决算数据间是否存在错误。

(三)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亳州市中心城区铁路以东2号3号地块道排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通过市财政部门审核、7个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在市财政部门备案通过之日。

(四)项目质量:亳州市中心城区铁路以东2号3号地块道排工程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通过市财政部门审核、全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通过市财政部门备案。

(五)本项目最高限价: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等。

(6)投标人要求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评估师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2024年6月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目前在安徽省境内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2022年以来类似业绩一个(提供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且报告能反映为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同时提供报告经财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四、开标时间和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开标时间前将首轮报价表(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送达亳州市住建局(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材料均加盖公章并密封。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市住建局四楼财审科。

3、投标文件逾时未送达或未按第1条要求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资料。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17:30点。

5、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5日上午9:00点。

6、开标地点为: 亳州市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企业对项目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两日提出,如未提出即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2、中标单位需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投标函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3、本招标范围内的文本编制应包括招标项目范围及工期的全部费用(含采购人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在编制过程中对中标人提出编制内容的调整变动),并认真履行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4、低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经两轮报价,最低价中标。若第二轮报价相同,则由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报告中决算金额高的确定为中标人。

5、如至开标时间全部投标单位或经评选有效投标单位为两家时,可按上述评标办法继续评标,如只有一家投标单位,则重新招标。

六、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后,预付20%服务费用,服务单位完成全部项目审核工作,且全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在市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支付合同剩余总价款的80%。

2、工期延误的处罚:自中标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全部委托服务内容,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附件:1、首轮报价表

2、第二轮标价表

联系人:唐士伟,电话:0558-5122180

市住建局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核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方案.docx【29.7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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