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住建函〔2025〕217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58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充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力量,发挥行业专家在消防审查验收方面的技术咨询作用。我局于2021年组建了第一届惠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专家聘期届满。经研究,我局决定组建第二届惠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建立
有申报意向的个人于2025年5月30日前由推荐单位按程序推荐报市住建局,经审核后将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若无异议,纳入第二届惠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
二、入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愿意积极参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研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
(二)原则上为政府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和消防设备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在职或退休人员,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相关专业(消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防排烟、自控)高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教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暖通)、注册电气工程师、其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四)具有10年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通信等行业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经历。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行业工作,能够以独立身份和充足时间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咨询和消防验收等工作。
(六)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市住建局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三、入库专家的工作职责
(一)参与制定地方消防技术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
(二)参与市、县(区)政府火灾事故中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调查和处理;
(三)积极协助和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咨询工作;
(四)参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对行业发展和管理规划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全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授课工作;
(六)配合完成市住建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入库专家的职业操守和自律要求
(一)专家应服从统一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谨细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进行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二)专家独立提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方面的相关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对出具的结论或意见负责;
(三)专家应遵守回避制度,对与相关工程、项目单位有利害关系,或有可能影响结论公正的活动不得参加;
(四)专家不得泄露商业秘密或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研讨结论未公布前不得向社会公开讨论意见;
(五)专家应遵守廉洁纪律,不得索取或收受任何形式的馈赠,不得谋取其它利益;不得以专家的身份擅自组织或参加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的活动。
五、专家库的管理
(一)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专家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考核专家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根据需要和专家的工作状况适时更新专家库,实行动态监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再担任专家:
1、年度内2次无故不参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活动的;
2、本人提出申请,要求不再担任专家的;
3、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
(三)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并记入行业个人信用记录:
1、违反廉政和保密纪律的;
2、干预其他专家的正常工作、影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结果公正性的;
3、出现严重工作错误的;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推荐方式和程序
(一)推荐方式如下:
1、各推荐单位以水平高、声望佳、作风正为原则,严格把关,适量、从优推荐本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
2、各县(区)住建局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征询本人同意后,推荐合适人员。
(二)推荐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2、推荐单位申报: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要求推荐相关人员。上报时按附件格式填写《惠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推荐表》,并附推荐专家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执业证等彩色扫描件(PDF版本),于2025年5月30日前登录惠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系统(http://zjk.hzrda.cn/)上传申报资料。
3、审核公布:候选专家名单经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聘请为专家,聘期为3年。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李霞,电话:211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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