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梅州市住建局关于暂停在房建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做法的通知

发布于:2025-05-11 15:50:16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招标人、各投标人、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3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在房建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探索“信用+承诺”替代缴纳保证金的做法,实施至今已有两年时间。鉴于近期上级有关部门对信用代替投标保证金的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在实施“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做法的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决定暂停在我市房建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推行“信用+承诺”替代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做法。

2025年5月10日起挂网交易的项目,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