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天津保税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5-33黄泽栋)

发布于:2025-05-02 17:27:21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黄泽栋  保管不善,将 11502140150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的决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黄泽栋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