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楼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感染性疾病综合楼建设项目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楼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感染性疾病综合楼建设项目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服务。
2.项目编号:ZB2025030298。
3.标包划分:本次采购按两个标包进行划分。
一标包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楼项目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服务。
二标包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感染性疾病综合楼建设项目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服务。
4.建筑规模
(1)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楼项目
项目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8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20平方米,建筑高度52.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院病房、康复科、门诊、医技和附属用房等。地基基础为甲级;基坑最深处约9米。
(2)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感染性疾病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总建筑面积29541.67平方米,建筑高度65.55米,地上建筑面积24791.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50平方米。建筑内容为感染性疾病综合楼、地下建筑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地基基础为甲级;基坑最深处约13.8米。
5.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588843元,其中一标包232790元;二标包356053元。
6.服务内容
(1)按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建立建筑物变形监测网、水准基点、沉降观测点,根据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项目建筑物及外围建筑物进行周期沉降观测。
(2)根据规范、设计图纸、基坑开挖、降水、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基坑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边坡顶水平/竖向位移、锚索轴力监测、基坑周边地面沉降、基坑水平位移监测、竖向位移监测、基坑周边建筑、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沉降、外围建筑物监测、应力监测和变形监测、周边环境、地表沉降、地下水位观测、安全巡视,必要时应扩大监测范围。
7.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工作并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止。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且在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本项目兼投兼中。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接受。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提交系统: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电话、标包序号)、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注:①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
②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③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0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5月12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供应商登录远程开启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后果自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建设大厦12层1221室
联 系 人:杨博、周昱、常智慧、陈婷、王佳、赵诣
联系电话:0471-6512637/6525479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 系 人:陈腾达、任轩楷、刘书伟、冀果果、吴谨旭
联系电话:0471-3281286/3255281
传 真:0471-3307221
电子邮箱:nmzbctd@163.com/renxuankai@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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