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包头市住建局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5-04-29 20:04:28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开创双随机监管新局面,营造健康有序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包头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编制包头市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包双随机办函〔2025〕6号)、《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住建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包住建法〔2025〕3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住建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联合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比例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2025年5月6日至5月31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现场核查。

三、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依据及内容

(1)检查依据:按照《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市〔2014〕159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建市函〔2024〕391号)等要求开展核查工作。

(2)检查内容: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人员情况、企业主要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建筑业企业人员挂证情况、企业资质达标情况。

(3)企业提供的资料:企业需提供名单;主要人员社保缴纳明细;满足资质标准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件(确保二维码有效);企业工程师和技术工人名单、证书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商混企业还需准备满足资质标准的各类设备发票。

(二)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检查依据及内容

(1)登记事项检查内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内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中填写《检查情况表》,并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确认检查结果并签字盖章。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查处。

被检查对象在接受检查时,有下列不予配合的情形,将计入检查报告:阻碍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的、阻碍询问调查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如实反映情况弄虚作假的、其他不配合情形致使检查不能正常进行的。

检查结束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各迎检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和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相结合,坚持督促和处罚并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坚决依法立案处罚,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25年双随机联合核查名单.xlsx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