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芜湖市住建局关于对南陵县开发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弄虚作假情况处理的通报

发布于:2025-07-21 11:50:06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集中区规建部、高新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5年7月15日,我局对南陵县开发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该项目监理人员存在考勤弄虚作假情形,依据《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芜市建函〔2023〕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相关责任单位作出相应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南陵县开发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单位(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私自将实名制通道上考勤机后带离项目现场,部分监理人员进行异地打卡,未实际到岗履职。具体情况为:监理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应配备监理人员6人,但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为5人,其中仅项目总监实际到岗履职,其余4名监理人员均未到岗履职。

二、处理情况

(一)责令该项目监理单位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立即到岗履行法定职责。

(二)责成该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合同约定,严格对监理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弄虚作假情况进行处理。

(三)责成南陵县住建局对该项目监理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该项目列为重点监管项目,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三、工作要求

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是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是各参建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提出以下要求。

(一)迅速开展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自查自纠。从即日起至本月底,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各监督机构要督促各自监管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芜市建函〔2023〕6号)要求,全面开展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自查自纠,落实日常到岗考勤机制,确保项目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行法定职责。对于长期不能按时到岗的关键岗位人员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调整到位。

(二)压实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负总责,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变更、请假、离场等进行审核,并应定期督促落实和开展日常检查,发现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或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属地监督机构。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各监督机构要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作为日常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重要内容,充分运用“芜湖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查处不到岗履职岗位人员、虚假考勤项目,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或拒不整改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查处。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市建管处、市质监站要将本通报层层传导各在建项目,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将各辖区、领域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排查整治情况于2025年8月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

联系人:黄 方 联系电话:2885725

电子邮箱:zak5905124@163.com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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