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据《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中办发〔2024〕2号)、《关于加强新时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具体措施》(咸办发〔2021〕11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组织开展项目工作时,应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将新民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民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二、项目概况:
1、责任主体: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秦都区,南起世纪大道,北至光明路。
3、项目建设内容:新民路南起世纪大道,北至光明路,设计全长474.786m,规划红线宽度为30m,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车行道、人行道及附属设施挖除,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划道路标线、新建道路标志、新建排水管道、新建电力通信排管、新建绿化设施、新建路缘石、树池等附属设施及城市家具等。
4、项目总投资约为2120.15万元,工程费用约1845.46 万元,其他费用约173.73 万元,预备费约100.9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专项债资金。
5、建设年限:项目周期为6个月,2025年9月-2026年2月。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主体单位: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中路8号咸阳市房产大厦
联系方式:029-33573052
电子邮箱:xyszjjgov@163.com
四、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拟建项目涉及企事业单位、周边群众等相关利益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示期限
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期限:2025.7.16-2025.7.29,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新民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评估单位、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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