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丽水市建设局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2025-07-17 11:04:04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司法局、丽水市水利局、丽水市科技局的联合委托,对丽水市建设局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1.项目编号: 浙处州招[2025]-54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建设局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委托中介

5.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预算总金额

备注

1

丽水市建设局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3

65万元/年

195万元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6.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采购文件价格:300元/份,于递交报名资料时缴纳。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80436334@qq.com,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69号城市空间4楼)。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0.履约保证金:无。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69号城市空间4楼。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1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7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14.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69号城市空间4楼。

15.联系方式:

15.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 央 联系电话:0578-2860384

质疑联系人:柳 军 联系电话:0578-2860385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69号城市空间4楼。

15.2采购人名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8-221706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15.6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8-2106226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16.本公告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采购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丽水市司法局

丽水市水利局

丽水市科技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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