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邢政办字〔2023〕44号)于2023年7月印发,有效期2年,将于2025年7月到期。根据省、市城市更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邢台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现再次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xtsxcjs@data.xingtai.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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