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邢台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于:2025-07-16 12:50:06

《邢台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邢政办字〔2023〕44号)于2023年7月印发,有效期2年,将于2025年7月到期。根据省、市城市更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邢台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现再次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xtsxcjs@data.xingtai.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邢台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