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中办发〔2024〕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具体措施》(咸办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工作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市政应急物资库
2.评估主体: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评估事项涉及区域及地点:本项目位于咸阳市秦都区劳动路南侧,丰圣华铭筑小区西侧,御河宸院东侧,蓝光弘阳钰珑府北侧;咸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院内。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 10580平方米。其中辅助用房面积2000平方米,库房建筑面积8110平方米,依照面积计算规则要求,本项目计容面积(两层计容)1822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470平方米。地面设置停车位33个。
市政应急物资库项目分为三个子项,分别是辅助用房、应急库房(包含应急车辆库房、应急物资库房)、工程室外场地。其中辅助用房包括小型物资库、紧急调度室、应急指挥及值班、监控室、智能化技术及档案存放、应急指挥大厅等;地下室建筑为建筑设备用房;应急库房分为应急车辆库房及应急物资库房两部分;应急车辆库房主要存放现有大型机械设备,路面设备、排水作业设备、应急设备(排涝设备、除雪)、工具车及稽查车,应急指挥车及小型机具。待市政维护设备仓库安装调试完成后,所有设备将全部转入仓库。
5.建设工期:本项目预计工期8个月,从2025年11月—2026年6月。
6.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4998.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22.84万元,其他费用404.96万元,预备费用370.22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二、项目评估主体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29-33573052
来信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64号
电子邮箱:xyszjjgov@163.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决策单位、评估单位提出相关可行性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决策单位、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决策单位、评估单位、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 2025年 7 月 11 日 -- 2025年 7 月 24 日。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 7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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