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处置全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存量资金的通知》(内建办[2023]177号)要求,现将呼伦贝尔市历年应划未划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进行公示,请各相关企业于2025年12月31日前到我局办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划拨手续。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划拨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划拨申请表》,一式三联,每联加盖划拨企业公章;
2.企业法人委托函及本企业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费凭据复印件(交款当地建设局开具的红联收款票据)加盖企业公章;
5.建设单位确认单(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款已经结算完毕的证明材料)加盖甲乙双方公章;
6.划拨企业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
7.开收款收据,加盖企业财务章;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划拨申请表
2.呼伦贝尔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待划拨项目明细表
(联系人:李东林,联系电话:0470-8110812)
(办公室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建设大厦15层15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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