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政策标准制定、行业培训、技术评审、决策咨询及质量论证评估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荐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技术专家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记录良好;
(二)熟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归纳和表达能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
(三)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具有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专业国家级资格证书,在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及特殊专长;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各项工作需要,正常参与组织开展的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类别
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桥梁工程、幕墙工程、隧道工程等。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的调研、起草、论证、审查、宣贯等;
(二)参与工程质量检查、论证评估、技术评审等工作;
(三)参与工程质量决策咨询、研判处理等工作;
(四)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和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及时收集工程质量信息,积极向住建部门提出建议;
(六)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推荐范围
(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质量服务机构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研究的人员;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五、名额分配
特级施工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每家限推荐4名(不同专业类别);其他单位每家限推荐2名(不同专业类别)。
六、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技术专家推荐表》(附件1);
(二)《宁波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通过邮箱报送。
联系人:徐超(质量安全处),联系电话:89187252,邮箱:xuchao166@126.com。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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