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关于更新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于:2025-07-10 09:27: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效,提升消防审验服务水平,完善和优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咨询服务作用,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进行全面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更新原则

(一)专家库管理按照自愿、公开、科学、规范以及能进能出的原则进行。

(二)本次专家库更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经单位同意后由专家在网上自愿申报,我委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审核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专家库。

(三)为进一步规范专家管理工作,原专家库成员需重新在网上递交申报材料进行审定,逾期未递交申请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专家资格。

(四)对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且在行业内有较高权威性的国内知名专家,经南京市建委认可,可以邀请方式进入专家库。

二、领域、行业及专业分类

本次征集的专家按领域、行业及专业分类区分,申请人可根据所从事工作实际选择一个领域,申请入库专家在同一领域中最多可选择两种行业类别。

(一)工程设计领域

①房屋建筑(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结构)

②轨道交通(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结构等)

③隧道(隧道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结构等)

④石油化工(建筑、给排水、电气、结构等)

⑤电力(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结构等)

(二)消防救援领域

⑥防火监督

⑦灭火救援

(三)工程管理领域

⑧现场施工管理

⑨竣工验收消防查验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严谨、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国家消防审验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际从事专业工作15年及以上(消防救援类职称和工作年限可不作要求);

(四)年龄在7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专家库更新采用单位(协会)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办法,申请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如实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所在单位(协会)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已退休人员无需单位审核盖章);

(3)申请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个人申报表(彩色扫描件)、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书、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等业绩证明材料)。

(二)评选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南京市建委将组织成立评审小组,采用专家评审等方式,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结合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提出拟入选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名单。

(三)公示

对专家库候选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决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入选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告,专家任期为三年。

五、申报时间、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逾期不受理申报。

(二)申报材料: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方式,申请人在南京市智慧城建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注册个人账号后选择“专家库”模块,并在申报页面“专家库类别”中选择“消防审验”,申报网址http://180.101.236.27:9071/njjw-zhfwpt/frame/pages/login/oauth2login。

六、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对于同一单位申报人员较多的应予以一定筛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重点按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把关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南京市建委将组织审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将择优确定为专家库专家。

联系人:谢坤联系电话:025-83753541

附件1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南京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申请表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