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关于贵溪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含疾控中心、120紧急医学救援中心)项目工程-综合楼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标准的公示

发布于:2025-07-09 15:04:04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 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等规定,经专家评审,完成了贵溪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含疾控中心、120紧急医学救援中心)项目工程-综合楼一星级绿色建筑评审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8日至7月1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严斌,联系电话:0701-6223416。

2025年7月8日

附件:通过专家评审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通过专家评审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

类型

标识 星级

1

贵溪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含疾控中心、120紧急医学救援中心)项目工程-综合楼

贵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