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关于遴选市直公租房(廉租房)小区维修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发布于:2025-07-08 15:27:06

根据工作需要,拉萨市房产管理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对拉萨市市直公租房(廉租房)小区(海亮1期、城东安置小区、阳光家园、园丁苑1期、城关花园A区、乐居苑)维修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相关工作。

二、服务费用

不超过1.8万元。

三、公示期限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9日。

四、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遴选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选机构不能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报名。

五、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与比选时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三年业绩证明(附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

5.服务报价(含费用计算依据和过程明细);

6.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图,税务等级证明或电子税务系统信用等级截图);

7.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承诺、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减少流标和废标措施、质疑处理流程、对陪标围标的有效控制、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及预案、招标代理时间安排等内容);

8.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9.区外企业需提供西藏自治区资质备案表:

10.其他涉及评分标准的必要材料。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会议比选,达到市住建局“三重一大”相关标准的,通过“三重一大”议事机构最终确定。

七、报名要求

请有意愿参与此次遴选的单位,于7月9日18:30点前携带资料线下方式报名,遴选单位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密封资料及电子版(FPD格式刻盘)报我局218办公室,届时我局将电话通知具体遴选时间、地点。

八、评分标准

1.服务报价10分,按照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资格要求且比选价格最低的比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其他比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比选报价)x10。

备注:低于成本价竞争: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拒绝或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服务报价视为无效;

2.服务方案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方案包括:服务承诺、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减少流标和废标措施、质疑处理流程、对陪标围标的有效控制、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及预案、招标代理时间安排等内容;

3.公司业绩10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2022年至今)政府采购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及发票)得2分,最高10分,不齐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4.企业及人员情况10分,供应商应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针对本项目拟安排的人员信息,包括:公司资质及营业执照、近半年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凭证、税务等级证明或电子税务系统信用等级截图、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图、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登记备案相关信息或截图、拟安排的专职人员信息、人员培训证书、职称信息、社保缴存信息等。

九、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8室。

联系人:拉萨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1-6358596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