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包头住建局关于2025年第17批承接自治区住建厅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于:2025-07-08 13:27:04

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企业: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函〔2023〕283号)、《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试点的通知》(内建行函〔2023〕320号)及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发《承接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事项办法》有关文件的要求,对3家由我局承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评审,于2025年7月4日在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评审意见。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或办公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科:0472-5220641

通讯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市住建局1505室

邮政编码:014030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承接自治区住建厅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

意见

1

内蒙古中海惠邦环保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首次申请)

拟同意

2

内蒙古捷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增项)

拟同意

3

内蒙古吉熙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增项)

不同意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一篇:Plant3D AutoCAD Plant 3d导出dwg模型在Autodesk Navisworks里显示不正常 下一篇:政策新闻 | 乌海市住建局关于2025年度第十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