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襄住新罚字〔2025〕第21号)

发布于:2025-07-07 15:50:07

案件名称

湖北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住新罚字〔2025〕第21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湖北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91420112MA4K45Q03R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孙**

违法事实

2025年1月15日,滨江上院项目违反黄色预警管控措施中扬尘源减排措施,现场土方作业,露天电焊切割作业,大面积裸土物料未苫盖,场地积尘严重,车过起尘;2025年1月20日,滨江上院项目未按橙色预警管控要求露天电焊;2025年1月21日,滨江上院项目违反橙色预警管控措施,现场露天钢筋切割;2025年1月22日,滨江上院项目违反橙色预警管控措施,现场露天切割焊接,场内道路积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一、处5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27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20600MB1B90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