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山南市住建局关于征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意愿的公告

发布于:2025-07-04 18:50:07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意愿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号)等文件要求,为摸清我市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加快我市收购商品房用做保障性住房进程,制定发布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现公开征集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意愿,具体如下:

一、名词解释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以优惠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出售的保障性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低于市场商品住房价格、不流入商品房市场、可向取得保障资格的人员转让或由政府回购、交易价格由政府审定。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商品房10%以上。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限定建筑面积,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大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高于公共租赁住房但低于市场租赁价格约20%。

二、征集对象

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包括城镇户籍家庭、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引进人才、公共服务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

申请应以家庭为单位,确定1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

三、填报方式

主申请人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意愿表》(详附件),并于7月3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送达资料的方式提交。

四、特别说明

本次征集并复核确定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将纳入正式配售配租轮候库予以优先保障,未尽事宜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现场反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住保科

网上反馈:441659792@qq.com

附件:保障性住房意向申请表

主申请人

姓名

性别

□男 □女

本市户籍

□是 □否

联系电话

申请方向(二选一)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实施封闭管理(不得进行除房屋按揭贷款外其他抵押,不得上市交易,可由运营公司回购),面向本市户籍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各类需要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政策性住房。(售价低于市场商品房价格10%以上)

保障性租赁住房

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限定建筑面积,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大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高于公共租赁住房,但低于市场价格20%左右)

是否在本地有房产

□无;

□有,现状人均居住面积㎡。

是否在本地有

房产

□无;

□有,现状人均居住面积㎡。

拟共同居住人数(总人数)

人。

拟共同居住人数(总人数)

人。

拟申请购买

面积

□70㎡及以下;

□70-90㎡;

□91-120㎡;

□121-150㎡;

□151㎡以上。

拟申请租赁

面积

□70㎡及以下;

□70-90㎡;

□91-120㎡;

□121-150㎡;

□15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