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市场准入和退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于:2025-07-04 09:27:06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镇供热市场的监督管理,推动全区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拟就《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市场准入和退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7月10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20楼大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该听证会。相关要求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一旦被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四)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报名方式,报名人请将填报完整的《听证会代表报名表》(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承办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8日17:30(我厅将提前向参会人员发放相关文本材料)。

联 系 人:李江文

联系电话 :0471-6945064

电子邮箱 :zjtcsgl@163.com

附件:听证会参会报名表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