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业深化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布于:2025-07-04 09:04:03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业深化改革试点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建筑企业:

    为深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5年建筑业深化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聚焦好房子、智能建造、装配式及配套监管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力争到2025年底前试点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质成果,强化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引领和升级驱动。

    (二)基本原则

    1.人才优先,大胆创新。鼓励协会、企业聚焦行业发展的核心需求,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及企业技术骨干成立专家团队,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专业优势和经验智慧,突破传统思维的束缚,大胆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的行业标准、探索创新性的解决方案,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2.整合资源,融合创新。强化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保障,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融合创新,加强跨行业、跨领域技术集成研究,有效整合各方面要素资源,助推产业创新升级。

    3.动态调整,协同创新。在研究框架下,试点事项可以根据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技术路线、团队成员,指导单位与试点单位要密切合作,用好“人工智能+”的赋能作用,协同推动试点任务取得实效。

二、重点任务

    在前期征集各单位申报重点任务的基础上,确定在以下方面开展试点:

    1.“好房子”建设。加强工程标准对“好房子”的支撑,系统梳理现有的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好房子”建设标准体系。加强设计、造价、施工质量等全过程管控,助推“好房子”建设。

    2.智能建造。加强BIM技术在设计、施工、运维全周期应用,推动“天蝉”施工机器人系统3.0迭代研发升级,构建规范化、标准化智能施工管理体系。

    3.装配式。健全装配式体系,推动模块化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式结构保温一体化技术、新型部品部件应用体系、城市轨道交通装配式技术及装配式装修产业链应用和研究。

    4.绿色建筑。推动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低碳、智能化转型。推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城镇道路基层应用,落实绿色建材在星级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对建设条件意见、竞品质星级标准中,加强绿色性能条款的监督落实。探索人工智能在建筑用能监管、地铁源热泵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加强节能改造技术在公共建筑中的研究。深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政策研究。

    5.工程质量。完善《住宅工程施工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技术导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手册》等政策文件,推动出台高性能混凝土控制企业标准,加强工程质量控制的规范指引。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和研究,研究出台相关技术性指引及验收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精细化施工质量水平。探索房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与消防验收协同工作机制。

    6.监管制度改革。推动勘察信息化监管与标准化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及监管需求,在造价、监理、施工许可、检测、信用等方面开展监管体制改革,更好匹配行业转型需要。

    7.产业发展。调研摸底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强化行业发展顶层设计,构建以工业化为载体,数字化、绿色化为创新驱动的新型发展模式。加强民营企业支持力度,推动企业“走出去”发展,加强企业外出情况的跟踪调查,发挥外出施工行业党委、海外工程发展联盟平台作用,服务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详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1.方案深化阶段(7月15日前)。试点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试点项目方案,包括试点方向、资源配置、风险预案等,加强技术或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创新性论证,明确实施路径。

    2.中期评估阶段(8月31日前)。试点单位要对照项目方案,核查任务完成率、目标达成率,分析难点是否突破,加强问题诊断与调整,根据问题瓶颈(如技术缺陷、资源不足、协作问题),调整项目方案,提出改进措施及整改计划。

    局对口处室、单位要加强试点项目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试点项目进展缓慢、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及时督促试点单位进行整改。

    3.总结提升阶段(12月15日前)。试点单位要提炼、总结试点经验,形成试点验收报告。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优化成果形式,形成可复制模式或标准化流程(如行业标准、规范文件、操作手册等),为项目验收做准备。

    4.验收评价阶段(12月31日前)。局对口处室、单位要全面考核试点成效,对照试点方案、验收报告、相关数据等,对试点成效全面验收评价,确认是否达标结项。

四、职责分工

    本次深化改革试点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处(以下简称局建筑市场处)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包括清单编制、整体调度、验收结果汇总等具体事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口指导处室、单位负责试点推进的指导、评估、过程管理及结果验收。负责对试点单位的帮扶和指导。

    试点单位负责安排人员、资金等资源开展任务试点。要安排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担任试点的项目负责人,在试点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组成创新联合体,形成多元化创新合作格局。

五、有关要求

    1.加强服务指导。局对口处室、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帮扶和指导,可以成立专家团队,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及企业技术骨干,指导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发现的堵点、卡点。

    2.加强激励引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定期通报试点进展情况。局对口处室、单位要高标准把好项目验收关,已通过验收的试点项目,按照信用评价规则给予正向激励。

    3.加强宣传推广。积极支持试点成果申报行业标准,对在试点项目中取得重大创新突破或形成显著示范效应的试点项目,通过举办成果发布会、技术交流会等方式,向行业内企业宣传推广试点成果,促进成果推广、转化和应用,支持优秀成果进一步参加省级、国家级改革创新成果评选。

    局对口处室、单位请于9月5日将附件2,2026年1月9日前将附件3连同试点验收报告,通过金宏发送至局建筑市场处。

    附件1:2025年建筑业深化改革试点清单.pdf

    附件2:2025年建筑业深化改革试点任务工作进度汇总表.doc

    附件3:2025年建筑业深化改革试点任务验收情况汇总表.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


来源:青岛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