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经营,促进全市物业行业提质增效,根据全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工作部署,经梳理发现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投诉多的典型案例,现将第一批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烈山区傲景观澜小区,由合肥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经烈山区住建局、烈山镇督查,该企业在小区管理服务中,未将2024年以来小区饮水机产生的2000元公共收益进行公示、单独列账,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经属地督办,2025年6月,该企业已经将公共收益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将收益部分单独列账,公共收益管理不断规范。针对该企业未规范公共收益管理等问题进行通报。
相山区特凿花园小区,2025年5月前由安徽安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企业管理期间,业主多次反映小区杂物堆放、环境卫生等物业管理问题。经属地核查,该企业存在日常服务不达标,小区内杂物堆放、环境卫生等问题较多,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并在2025年第一季度物业服务质量测评中不合格,第二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通报中被列为“黑榜”。2025年5月,东山街道指导特凿花园小区业委会依法对安徽安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予以清退。针对该企业履约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达标的行为进行通报。
相山区帝景翰园(别墅区)小区,2025年1月前由淮北市东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企业管理期间,业主投诉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职尽责。接到投诉后,相山区主管部门多次现场督查,对该企业进行约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但整改效果不佳。今年1月,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从项目中予以清退。针对该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落实问题整改的行为予以通报。
上述案例,反映出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履约不到位、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损害了业主合法权益,影响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希望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主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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