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拉萨市农村自建住房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

发布于:2025-06-26 14:27:19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全面掌握我市农牧民住房情况,2025年1月,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我市通过实地勘查、数据采集等方式,开展全市92085户农牧民住房排查工作,排查内容涵盖房屋结构类型、使用状况、安全隐患等。其中:全市砌体结构住房72182户(土木结构12624户;石木结构18063户;土石结构1627户;砖混结构39868户),框架结构19462户,其他结构441户。

(一)具体分布如下。城关区农牧民住房总数18198户,其中:砌体结构住房9395户(土木结构802户;砖混结构8593户),框架结构8420户,其他结构383户。达孜区农牧民住房总数5823户,其中:砌体结构住房4252户(土木结构746户;石木结构2145户;砖混结构1361户),框架结构1571户。堆龙德庆区农牧民住房总数22975户,其中:砌体结构住房17839户(土木结构554户;石木结构1061户;土石结构1150户;砖混结构15074户),框架结构5136户。尼木县农牧民住房总数4786户,其中:砌体结构住房4701户(土木结构212户;石木结构2355户;砖混结构2134户),框架结构85户。当雄县农牧民住房总数9085户,其中:砌体结构住房8189户(土木结构1737户;石木结构1333户;土石结构409户;砖混结构4710户),框架结构841户,板房55套。林周县农牧民住房总数11422户,其中:砌体结构住房11001户(土木结构5168户;石木结构3524户;砖混结构2309户),框架结构421户。墨竹工卡县农牧民住房总数9227户,其中:砌体结构住房7574户(土木结构2378户;石木结构3296户;砖混结构1900户),框架结构1650户,板房3套。曲水县农牧民住房总数8529户,其中:砌体结构住房7863户(土木结构926户;石木结构4086户;土石结构10户;砖混结构2841户),框架结构666户。文创园区农牧民住房总数595户,其中:砌体结构住房305户(土木结构28户;石木结构23户;土石结构58户;砖混结构196户),框架结构290户。高新区农牧民住房总数1445户,其中:砌体结构住房1063户(土木结构73户;石木结构240户;砖混结构750户),框架结构382户。

(二)住房结构特点。土木结构共12624户,占比13.71%。此类房屋主要建造年限久远,多采用土坯墙、木梁架结构,抗震性较差。石木结构共18063户,占比19.62%。这类房屋以石块为墙体材料,木材为梁架。由于受自然环境和建造工艺影响,部分石木结构房屋存在墙体稳定性不足、屋面渗漏等问题,抗震性较差。土石结构共1627户,占比1.77%。该结构房屋结合了土和石的材料特点,建造相对简易,抗震性较差。砖混结构共39868户,占比43.29%。此类房屋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矮层建筑物采用砖砌体和圈梁和构造柱结构,该结构稳定性和抗震性能较好;二是采用砖砌体无圈梁及构造柱结构,该结构稳定性和抗震性能较差。框架结构共19462户,占比21.13%,主要为近年来新建住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质量和安全性较好。

二、困难问题

(一)传统观念制约安全建设。

1.科学认知存在明显不足。西藏农牧区群众对建筑抗震知识的知晓率较低,对房屋结构安全性的重视程度普遍缺乏。传统建造方式长期占据主导地位,自建房仍延续"经验式"建造模式,缺乏专业抗震设计。

2.风险意识与改造意愿薄弱。侥幸心理普遍,部分农户认为"祖辈居住未出问题",对自然灾害风险认知存在偏差,改造动力不足,即便了解安全隐患,仍有部分农户因造价高、手续烦等原因放弃改造。

3.文化惯性影响明显。大部分年长的群体坚持认为传统建筑"更适应当地气候",特别是纯牧区的群众,牧场的迁徙习惯、传统等因素不愿改变建房方式,对住房要求仅停留在居住功能,对抗震结构等意识缺乏,自建房改造、新建积极性不高。如当雄县等纯牧区改造意愿相对较弱。

(二)监管机制存在双重乏力。

1.技术力量有缺失。目前,我市一些农村地区自建房监管体系存在漏洞,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在房屋建设过程中,缺乏专业人员对施工质量和抗震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管。部分偏远地区,甚至没有相关部门对建房进行指导和监督,导致许多自建房存在结构不合理、材料不合格等问题。

2.监督执行有差距。相关职能部门在执行监管职责时,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一些地方对违规建房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对不符合抗震标准的房屋建设没有严格要求整改,使得许多农村自建房质量隐患长期存在。

(三)审批服务面临现实梗阻。农村自建房改造审批流程繁琐,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提交大量材料。从申请到获批,往往需要耗费数月甚至更长时间。对于急切需要改造房屋的农民来说,漫长的审批过程严重影响他们的积极性。部分想要改造自建房的村民,因审批流程繁琐,望而却步。

大部分群众文化水平偏低,对建房审批流程与政策理解有限,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不知道如何准备材料、办理手续。复杂的审批环节让他们觉得改造自建房是一件难事,增加了改造的阻碍。

(四)经济约束形成现实瓶颈。现代化房屋造价高昂,相较于传统土坯房,现代化框架结构房屋虽抗震性能好,但造价成本大幅提高。一方面,建筑材料费用增加,如钢筋、水泥等价格较高;另一方面,框架结构对施工技术要求高,需要聘请专业施工队伍,人工成本也随之上升。建造一栋现代化框架结构的自建房,成本可能是传统土坯房的数倍。

同时我市农牧民整体收入水平较低,西藏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农牧业,收入水平较低。除了日常生活开销,农民难以一次性承担高额的自建房改造成本。即便有改造意愿,也因经济条件限制而无法实现。国家虽有一些政策支持,但力度较小,难以弥补资金缺口。

三、对策建议

(一)构建宣传引导体系。

地方政府采取“线上+线下”立体宣传模式,制作藏汉双语动画宣传片、设立村级建筑安全宣传员、开展“安全建筑示范户”等措施,逐步转变农牧民传统观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房屋改造。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户型多样、符合房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等要求,具有地域特色、体现地域建筑风貌要素的农村住房通用图集,并推广使用、适时更新。

(二)完善审批监管机制。针对农牧区住房建设审批繁琐、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建议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出台相应的区域性政策。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在农房建设过程中推行“四必查”制度,落实地基验收必查、主体结构必查、抗震结构必查、竣工验收必查的监督管理职责。行业部门各司其职,自然资源简化用地审批流程,农业农村房屋做好确权登记,确保改造质量安全。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长期以来住建领域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仅支持6类低收入人群的住房进行改造,且补助资金仅平均2万元一户,群众改造意愿不强。各级政府为责任主体,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支持,统筹涉农资金,引入社会资本,适当提高政府补贴标准,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开发类似“安居贷”等金融产品,建立慈善捐助平台等,减轻农牧民改造负担,提升农牧民住房改造意愿。

农村自建房改造是一项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解决上述困境,需要政府、社会和群众共同努力,提升群众意识,加强部门监管,优化审批流程,加大政策扶持,才能逐步推进农村自建房改造,提高农村房屋的安全性和居住质量。通过多方努力,才能有效解决农村自建房改造面临的困难,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