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1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厅对省级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进行了动态核查。
我厅通过邮寄挂号信形式向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邮寄了《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截至2025年6月17日,经查询邮件状态,仍有9家公司显示非本人签收或已签收但未签字回寄我厅,现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请列入名单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厅领取《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附件:1.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18日
最新文章
政策新闻 | 芜湖市研究中心公用处联合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项理论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交流研讨会 政策新闻 | 贵阳市设质站:服务零距离│高效办成一件事 前置服务和技术辅导多措并举促进施工图审查“拿证即开工” 政策新闻 | 南充市住建局关于四川盛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政策新闻 | 湖南省住建厅关于核准长沙城发恒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27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和143项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后延续的公告(2025年第14批) 政策新闻 | 高温错峰战凌晨 汉江大桥焕新亮夜空 政策新闻 | 重大项目建设丨守信中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政策新闻 | 广西住建厅关于公布2025年第G2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殊行业)审查结果的通告 政策新闻 | 宜宾市南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油烟治理 守护清新空气 政策新闻 | 关于公开征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五五”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新闻 | 丹东关于印发《全市大跨度体育场馆和公共演出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