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包头住建局关于公告秦芳、郎旭强、辛美凤、赵紫罡的行政处理决定

发布于:2025-06-19 10:04:28

秦芳、郎旭强、赵紫罡、辛美凤:

经查,你作为涉案房屋承租人,我单位已依法履行如下法定送达程序:

1.邮寄送达:根据你方登记信息先后通过邮政EMS专递进行文书送达因“查无此人”被退回、存放于快递点无人领取的原因联系不到承租人本人。

2.留置送达:于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24日、2024年9月5日派工作人员前往承租地址进行现场送达,经见证人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依法完成留置送达程序。

因上述送达方式均未能实现有效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

请见此公告后立即与我单位联系办理应诉事宜,逾期将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472-5165241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7号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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