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重庆市住建委关于对张令等13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的通报(第二批)

发布于:2025-06-15 21:04:21

渝建质安〔2025〕3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张令等13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的通报(第二批)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管理办法》),我委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截至2025年5月20日,张令等13名项目负责人记分累计达到12分及以上(见附件),现将相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依据《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张令等13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知识线下学习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该记分周期分值予以清零。未参加培训或不合格的,记分分值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二、重庆恩昌置业有限公司等15家建设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行为的履职管理,确保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

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各建设单位应当切实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督促参建各方履职尽责。

附件:记分12分及以上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记分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5月20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