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布于:2025-06-12 16:04:15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在开始进行《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

一、决策主要内容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烟台市实际,制定《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加强烟台市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该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烟台市实际情况制定,明确了保护原则、管理体系、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传承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办法强调了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正确处理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此外,办法还规定了保护资金的筹集与使用、保护对象的分类与名录制度、保护责任人的确定与职责、以及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活动和建设要求等。全文7000余字,共分为总则、保护规划和保护名录、保护措施、传承和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章45条,详细内容参见: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antai.gov.cn/art/2025/4/3/art_45031_1666.html)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1、您对本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或建议

2、您认为本决策事项实施对当地的影响

3、您认为决策实施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决策事项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1、决策主体

单位名称: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联系电话:6906001

邮箱:ytsqqrsfw@163.com

2、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原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环保大楼东506室

联系人:徐丹阳 电话:0535-6778011,15668089603

电子信箱:sdyz2099@163.com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