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关于对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6-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于:2025-06-12 14:04:19

按照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措施(36-2)经相关整改牵头单位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表。按照销号流程,现对该项整改措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以书面或电话(详见附件)等方式向市住建局反映。

附件: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6-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6-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pdf

 

上一篇:Plant3D AutoCAD Plant 3d导出dwg模型在Autodesk Navisworks里显示不正常 下一篇:政策新闻 | 【审批动态】石家庄市首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进校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