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中级“以考代评”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5-06-11 10:50:21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中级“以考代评”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规定及2025年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25年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中级“以考代评”职称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合格标准

    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必须参加考试,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相应职称。

    (一)报考对象。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与贵州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或聘用合同关系并按规定在贵州省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中央在黔单位、省外企事业单位驻黔分支机构已依法在贵州省参加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中央单位总部或有对等评审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附件1要求开具评审委托函后,可以参加考试。

    (二)合格标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达卷面总分的60%。

二、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一)专业设置:本次考试共设11个专业(详见附件2),其中建筑工程消防专业为新增专业。

    (二)考试科目:各专业初级考试设《基础理论》(含《专业知识》内容)科目;各专业中级考试设《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科目。建筑工程消防专业考试范围详见附件3;其余各专业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考试大纲》请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zfcxjst.guizhou.gov.cn)。建筑工程消防专业考试方式、内容、题型等统一按《考试大纲》执行。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

    (一)考生应为理工类学历(学位),并满足相应的学历、资历要求。

    1.报考助理工程师应满足下列学历、资历要求之一:

    (1)2024年12月及以前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领域工作1年及以上;

    (2)2022年12月及以前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领域工作3年及以上;

    (3)2020年12月及以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建筑工程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2.报考工程师应满足下列学历、资历要求之一:

    (1)2025年7月及以前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建筑工程领域工作;

    (2)2020年12月及以前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3)2018年12月及以前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领域工作7年及以上。

    3.注意事项:

    (1)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中,明确既可授予工(理)学位也可授予非工(理)学位的,可视作理工类学历(学位);

    (2)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工程技术人员取得一级建造师(造价师)及贵州省二级建造师(造价师)等建筑类专业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报考工程师职称。持有工程领域水平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应满足相应学历资历要求报考。

    (三)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报考助理工程师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报考工程师职称。

    (四)取得其他系列相近相关专业初中级职称需要转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中级职称的,在新岗位工作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对应考试。

    (五)考生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作不具备报考条件:

    1.用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报考单位与证书注册单位不一致的(合规的情况除外);

    2.劳动或聘用合同关系不能通过贵州省社保数据(养老保险)印证的;

    3.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

    存在以上行为的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不予发证;情节严重的,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同时记入贵州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入后3个职称评审(考试)年度内不得申报(报考)职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每年学时要求。考生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乡镇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考生学时要求折半,按45学时计),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公需科目应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公需科目学习数据通过系统直接获取,不需要申报人提供),专业科目自行按相关规定完成学习。

    (二)提供学时的年限要求。报考助理工程师职称的考生,本科学历应提供2025年及以后、大专学历提供2023年及以后、中专学历提供近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报考工程师职称的考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提供2025年后,本科、大专学历提供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作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供取得资格后的继续教育学时。结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2025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不少于45学时计(乡镇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考生不可在此基础上折半)。考生报名前须完成全部的继续教育学习。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准备好个人及单位账号。2025年考试采用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可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右侧“职称系统登录”入口进入,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在7月1日前注册好个人及单位账号(账号注册及管理员、经办人赋权方法请登录https://365.kdocs.cn/view/l/cdlBJsvOUfQT自行查阅)。

    2.填报申报资料。考生请于2025年7月1日8∶00至10日17∶00前登录系统,选择“全省建筑工程初中级职称‘以考代评’报名入口”进入并按要求填写上传材料。填写上传完毕后的可点击“立即申报”,逾期未点击的视作放弃申报。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5864676。

    (二)用人单位资格审查、推荐及材料流转。

    1.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认真对照审查申报材料,发现填报错误或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系统相应板块填写审查意见,并指导考生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

    2.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线下一定范围和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考生在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可以撤回修改申报材料。单位启动公示后,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用人单位未进入公示环节的,系统自动终止本年度申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用人单位务必在7月22日前完成单位内部公示程序,及时上传材料。事业单位推荐申报的,须上传本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

    3.材料流转。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应及时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确保考生材料在7月29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考生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三)资格审查     7月31日至8月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抽调人员组织完成资格审查。该期间,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阅自己的审查状态,若资格审查未通过,应及时按照审查意见补充材料且务必在8月10日17∶00前上传提交。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360330。

    (四)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系统上缴纳报名费,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7:00前。未按时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执行,中级每人250元,初级每人80元。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缴费成功后,考生请于2025年9月8日9:00-13日17∶00期间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2025年9月13日

    中级:上午9:00-12:30《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

    初级:上午9:00-11:00《基础理论》(含《专业知识》内容)

    (七)考试地点

    全省统一组织集中在贵阳考试,考点分布详见考试准考证。

    (八)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通过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rsks.com.cn)公布,具体时间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为准。

    (九)证书发放

    对于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于2026年第一季度核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中的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三)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按时缴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考生自行负责。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开展核查监管。在核查监管中发现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未按要求配合核查等情形,考前发现的,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后发现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证书后发现的,撤销证书。

    (五)全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考试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及时通知到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做好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附件:

    1.委托评审函

    2.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业与初中级职称考试专业对应表

    3.建筑工程消防专业考试大纲

    4.报考指南

来源:贵州省人社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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