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印发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引清单》的通知(余安防委办〔2025〕30号)

发布于:2025-06-06 18:27:20

各县(区)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市安防委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安委办印发了《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引清单》,从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备设施场所安全管理、强化应急处置和事故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现将文件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印发《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引清单》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7”政策文件体系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推动“1·24”事故整改的重要一环,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指引清单对压紧压实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抓好清单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落实落地。

二要强化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和微信、短视频等社交APP、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结合日常督察检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集中督导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对指引清单宣传力度。要督促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将指引清单作为员工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学习。

三要严格落实。要加强指引清单学习贯彻情况监督检查。通过采取常态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小微企业、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学习贯彻情况,确保指引清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有力提升我市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附件: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引清单》的通知

新余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