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关于开展吕梁市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25-06-06 17:27:18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孝义市城市管理局,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交口县公用事业和城乡环境服务中心、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文水县环卫服务中心、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方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为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秉持“全覆盖、不留死角、彻底清理”的准则,对全市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现象开展全方位排查与整治。致力于完善并强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朝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向发展,为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提供有力支持。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涵盖吕梁市全部行政村及自然村,着重聚焦以下区域:

(一)重点区域积存垃圾:村庄周边、沿河岸线、城乡接合部以及沿黄公路沿线等位置长期堆积的垃圾;

(二)非正规垃圾处理问题: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以及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

(三)垃圾收运体系短板:垃圾收运体系存在的不完善之处。

(四)沿黄岸线垃圾问题:沿黄各县重点查看河边是否有生活垃圾(如塑料瓶、包装袋、废纸等)随意堆放的情况,明确垃圾分布的具体位置、大致数量和规模。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4月18日-5月1日)

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各乡镇开展地毯式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详细记录位置、规模、责任主体等信息,建立专门的问题台账,并以乡镇为单位,实施“一镇一清单”的动态化管理模式。特别关注城乡接合部、偏远山区等容易被忽视的区域。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5月30日)

1.积存垃圾清理:调配充足人力和物力,对历史遗留的垃圾进行全面、彻底的清运,确保农村环境无暴露垃圾。

2.收运体系规范:合理配备垃圾分类桶、转运车辆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级保洁员制度,保障垃圾收运工作的有序开展。

3.分类处理推进:积极推广“可腐烂垃圾堆肥、可回收物再利用”的垃圾处理模式,有效减少垃圾外运量。

(三)长效管理阶段(长期坚持)

1.村规民约约束:将农村垃圾治理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垃圾治理。

2.考核机制建立:构建“月检查、季考评”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相挂钩,以激励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垃圾治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对整体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与指导。

(二)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三)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村民环保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需在5月1日前,向我局报送问题排查整改台账;自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二)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出现反弹的县市区,将由市纪委监委进行约谈问责。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