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资质标准》和《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业绩公示的通知》,现将第三十三批(17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业绩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业绩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七科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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