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经研究,太原市住建局决定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重点组织对2020年1月1日《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按照条例要求,太原市范围内应当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本年度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各方主体执行海绵城市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
对设计阶段的项目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核查设计方案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情况、海绵城市设计方案专家论证情况,以及按照论证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情况。
对施工阶段的项目现场检查原材料质量情况及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规范化施工的情况。
对已完工交付使用的项目重点抽查雨水资源利用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包括蓄水池是否淤积、黑臭,净化、回用设施是否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检查范围内的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查需准备资料见附件),并于2025年6月1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住建局321室。
(二)审查资料及现场检查阶段
2025年6月中旬至10月下旬开展执法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项目,被抽检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我局将随机抽取人员和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现场实地抽查,确定检查结论。
四、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汇总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二)强化结果运用。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查处,公布处罚结果。抽查结果与企业信用体系评价结果相衔接,形成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监管机制。
(三)限时认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受检企业、项目要按照要求时限认真整改,整改到期后重新核定。
联系电话:0351-5625625
联系邮箱:tyszjjkcsj@163.com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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