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建部令第54号),我局对安徽水利(铜陵)和顺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延续、铜陵中皖金大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核定以及铜陵市新西湖城市更新运营有限公司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进行了审核并通过,现将审核的有关情况(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局行政许可服务科、房地产管理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等。
联系电话:行政许可服务科 0562—5825216
房地产管理科 0562—2820840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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