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关于天津耀成科技有限公司诉韩德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551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发布于:2025-05-31 10:04:13

关于天津耀成科技有限公司诉韩德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551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韩德生:

本委受理的天津耀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解除劳动合同、其他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551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在第三仲裁庭(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6室,联系电话:022-2489506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