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关于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破产清算组破产管理中介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2025-05-29 18:04:17

河池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保交房)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破产清算组破产管理中介机构的公告

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城江区金和佳苑项目4号楼于2018年1月3日取得预售许可,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因建设资金问题逾期交房,于2024年7月纳入我市保交房项目,保交房任务72套。经综合研判,该项目已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经多次协调修复,该项目仍无法符合融资“白名单”的“5+5”准入条件,无法通过自救推动项目复工交付。根据自治区和市关于保交房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工作专班决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并采取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中介机构。

一、公司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暂定资质)

注册资本:8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

1.编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二级及以上的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派出的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应不少于15人,且一半以上应为执业律师且具有破产管理人工作经验,组长和副组长应有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派出的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申报机构及其派出的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二)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工作专班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管理中介申请书》;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成立时间、规模、业绩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等)及破产团队建设情况;

2.拟委派从事本案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名册表、联络方式、基本信息(履职能力综合说明、个人简历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破产案件办理的情况介绍等)及无不适合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情形的承诺书;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经验和工作业绩:

(1)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

(2)应明确是单独担任破产管理人(中介)还是共同担任破产管理人(中介);

(3)对主营业务为大型建设工程公司有无破产清算、重整的经验;

4.申报机构担任破产管理人(中介)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6.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7.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工作预案、管理思路、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

8.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申报机构须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依照上述顺序(附上目录)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机构公章,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扫描电子文档一份提交工作专班。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的报名。所有提交材料恕不退还。

上述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涉及申报条件审查或选评依据,申报机构须完整提交。申报机构须确保上述材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将不得在本案破产清算组中担任破产管理中介机构,并列入工作专班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其他未尽之材料详见附件《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招募管理人自评表》。

三、选任规则

本案破产管理中介机构的选任采用竞选方式。我办将依据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判,确定一家申报机构为本案破产管理中介机构,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机构作为本案备选破产管理中介机构。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申报机构应于2025年6月3日17时前一次性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及自评表(详见附件,逾期不予接受。未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根据性质、作用不同,视为申报机构不符合相应申报条件或在选评时予以考量)

(二)报名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102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莎莉,联系电话:0778-2259051

河池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保交房)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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