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锡林郭勒关于盟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于:2025-05-22 10:50:22

中共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盟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盟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5日至9月29日,盟委第一巡察组对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31日向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盟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召开后,盟住建局党组立即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盟委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每条措施至少明确1名责任领导,并逐项明确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

(二)明确整改措施。局主要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主动认领、自觉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牵头负责重要整改任务,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分管领导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科室巡察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以身作则抓整改、扛起责任勤督促,以“钉钉子”精神和务实举措推动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落实。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盟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四)强化跟踪督导。盟住建局党组密切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贯通协同,加强与相关部门、相关地区住建、城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整改工作格局,增强整改工作合力。主动接受驻盟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对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消极应对、无故拖延等行为坚决追责问责,坚决杜绝整改落实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履行职能职责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要求。统筹谋划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及城镇排水管网项目建设,完成79个老旧小区改造、192户危房改造和55公里城镇排水管网项目,城镇基础设施承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旗县市(区)落实多渠道保障住房,2024年全盟9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率100%。完成了“保交房”年度任务目标,有力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提振市场信心。落实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建筑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全盟推广应用绿色建材38.97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材认证并入驻平台的企业2家。加快推进防洪排涝工程、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提升防洪排涝和污水运行处理质效。

2.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职责纳入部门“三定”方案,并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领导小组,重新修订《关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的实施方案》。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挺在前面,制定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方案,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占比为91%。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采取曝光和约谈警示教育的措施督促整治,对属地住建部门以发工作提示、发通报的方式推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持续推进市政工程及“温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针对市政管沟开挖后围挡不严,警示标志不够、边坡坡度大等施工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保障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群众说好才是好”期盼,持续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严防因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拖欠工程款信访案件。认真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规定,防止拖欠工程款事件发生。常态化开展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加强对物业企业信用实行差异化分类分级管理及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3. 全力落实实施好“六个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城镇供热温暖工程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支持,保障城镇供热温暖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新建改造供热管网401公里、换热站113座、热源锅炉2台,城镇供热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督促指导各地修订完善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城镇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建立供热应急保障资金机制,强化应急热源车热源供给,提升热源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快推进换热站供回水温度数据接入锡林浩特市城市运行管理系统平台,全盟643座换热站供回水温度等数据已全部接入锡林浩特市城市运行管理系统平台,供热预警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工作,85处公共建筑供热计量试点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加快居民室温在线设备安装接入工作,进一步提升城镇供热运行调控水平。

4.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加强对属地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上级部署要求按时保质落实到位。准确把握“两重”建设的政治内涵和具体要求,统筹抓好“硬投资”和“软建设”。督促指导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东苏旗、太旗、乌拉盖管理区等5个地区,谋划争取“两重”项目资金,有序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合理安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目前均已完工。抓好全盟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2024年,阿旗、东苏旗、西苏旗、太旗、白旗、黄旗、蓝旗等地区新增历史建筑7栋,多伦县多伦诺尔镇、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正蓝旗上都镇、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4个地区被评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工作。

5. 深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督促指导各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证照数据信息共享应用,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事指南,更新公布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特别程序清单,加大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服务质效。完善房地产领域诚信建设体系,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分级分类信用档案备案。推动全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化、标准化建设,印发了《锡林郭勒盟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工作指南》,制定优先开复工审批、优化原材料送检批次、优先评奖机制等激励政策,开展盟内企业评优,推动我盟工程质量水平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新修订《锡盟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将宗教工作纳入责任清单。各直属事业单位动态完善党员干部网络平台个人账号登记备案工作,及时报机关党委备案;补充完善2023年底至2024年上半年入职的新职工的网络社交平台个人账号登记备案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提高党的理论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程序,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未履行三审程序的信息不得发布。

7. 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对在建房地产项目停工风险防控调度推动力度,出台了《锡林郭勒盟防范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难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方案》,防范化解房地产项目交付难风险隐患,2个有交付风险的项目建成交付,加强在建项目预售资金管理,确保预售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防范公积金管理存在贷后资金监管风险,做好贷款抵押信息录入不动产系统、贷款抵押等工作,降低抵押物悬空风险。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局机关全体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签订岗位廉洁风险承诺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将局机关全体纳入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廉洁风险防控清单和个人岗位权力廉洁风险防控清单,建立长效防控制度。加大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班子成员特别“一把手”的监督,同时加强对部门中心工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的了解和掌握,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9.坚决树牢“人民至上”理念。建立健全全盟极寒天气城镇供热预警响应机制、城镇供热领域“未诉先办”工作机制,指导各地设立城镇供热服务热线,畅通供热服务诉求渠道,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去年供暖季以来,全盟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受理供热类工单3662件,较去年同期下降72%,供热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依托物业监管服务平台,开展物业企业服务考核和企业信用差异化分类分级管理,有效提升了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业主委员会(物管会)组建率达78%,超过全区的平均水平,12345 热线物业服务相关投诉率显著降低。上线运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信息电子化平台,实现维修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等全流程自动化管理,极大提高了资金管理效率与透明度。

10.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强会计基础知识学习,认真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规范现金使用管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取。修订完善局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做好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

11.堵塞财务管理漏洞。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及项目资金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预算资金需做调剂使用的,依据盟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盟本级部门预算调剂程序要求,按照部门预算调剂管理流程及规则,做到先调剂再支付。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管理制度》,做好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规范培训费、接待费列支,全面排查公务接待支出,完善修订了《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培训制度,做好会计审核记账工作。

12. 切实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改进文风方面,从严审核把关制发的各类公文,持续保持压减态势,修订印发了《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凡照搬或重复、重申已有政策条文,没有结合实际提出新的政策措施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得重新发文,确保在上一年实际发文数量的基础上“只减不增”。改进会风方面,修订印发了《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会制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管理制度》,对会议规格、会议方式、会议时长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改进下基层调研方式方法方面,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制度》,明确要求改进调研方式,防范纠治调而不研、研而不实、搞“作秀式”调研、集中扎堆调研等问题,对不按要求开展调研,不能深入群众、搞形式主义、应付了事的人员采取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建立了事前备案制度,科学统筹制定年度调研检查计划。微信工作群管理方面,按照“非必要不建群”“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微信工作群、QQ、钉钉等工作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严明工作群“群规”,禁止发布或传播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及敏感、涉密内容。

(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补齐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短板。

13.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审核把关发展党员材料,组织支部委员对入党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对缺项内容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组织各支部委员会委员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审查发展党员材料,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审查档案资料,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强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重新修订完善《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务公开工作机制》,设置门户网站党务公开板块结构,将党务公开信息纳入到专栏中,持续动态更新党务公开信息。提升机关支部凝聚力,组织各支部委员会委员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学习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定期通报或讲评集中学习出勤情况,对于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屡教不改的,提交党组在年终考核不予评优。修订完善了《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题党日活动制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学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提高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度,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时同步开展业务学习,加强主题党日活动与业务宣传、咨询相融合,提高“主题党日+业务”活动次数。

14. 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系统谋划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干部队伍,对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背景、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局系统3-5年的年轻干部培养计划,严格按照编制、职数空缺情况,及时调整岗位。强化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修改完善了《锡盟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各副局长对分管领域开展廉政谈话,派驻盟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局机关纪委对局机关及直属二级单位开展工作纪律检查。依据《锡林郭勒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平台,对评标专家实行不良行为记分制度,有效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充分保障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评标活动的严肃性和有效性。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执法证换证等方式,充实盟本级专业执法力量。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符合条件办理执法证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分别参加了自治区住建厅和盟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组织召开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提升全盟住建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扎实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干部强化自我约束,不断自我提升,增强党员干部政治定力,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勇挑重担、实干为民。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长期整改任务,按照阶段目标和时间节点推进,确保按时保质整改销号;对于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摸清楚、堵严实,不留缝、不跑漏,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