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博州住建局推动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于:2025-05-17 15:27:58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博州住建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对乡村建设发展要求,高质量推动乡村建设。

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

一是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全州共有22个乡镇场(建制镇12个、乡5个、国营农牧场5个)。有国家重点镇7个(博乐市小营盘镇、乌图布拉格镇、达勒特镇,精河县精河镇、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哈日布呼镇);自治区级重点镇2个(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镇);全国边境小城镇建设试点1个。目前,全州12个建制镇中接入城镇污水大管网5个,建设污水处理厂7个;建设供水管网353.53公里,排水管网156.72公里,道路247.29公里,集中供热面积210.90万平方米。二是打造小城镇示范样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示范引领,加强小城镇风貌管控,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按照“风景美、街区美、功能美、生态美、生活美”的要求,2021年以来共创建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7个,创建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特色小镇1个。

二、打造宜业宜居和美乡村

一是稳步实施“美丽示范村”建设行动,着重加强乡村风貌管理,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性农房,完善提升村队巷道、垃圾处理等设施,不断提高乡村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按照“田园美、生活美、村庄美”的要求,2021年以来共创建新时代美丽宜居示范村样板8个。二是稳步提升村容村貌。依据《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技术导则》,督促指导各县(市)在庭院整治工作中遵循“修、洁、分、美”的原则,对村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三是稳步推进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2023年全州5个村已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24年全州2个村列入第一批自治区传统村落名录。

三、推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

一是全面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对全州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现状进行认真梳理,目前62617户所有农户、7402户脱贫户、10800户动态监测户住房均得到安全保障。二是推进住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自2020年以来,贯彻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先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农村房屋50855户,存在安全隐患的23户房屋均已整改;依法依规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自建房7.96万栋房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090栋(占自治州自建房总量2.63%),其他自建房7.75万栋(占自治州自建房总量97.37%)。对存在隐患的房屋数量为经营性自建房169栋、其他自建房共507栋,均已整治销号。2024年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完成自治州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安全排查413户,对5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用房已完成拆除、新建;完成地震危险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抗震安居防灾工程9户建设任务;完成自治区推送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评估任务11001栋(均在精河县);75栋1991年以前的房屋完成鉴定。彻底从源头上杜绝城乡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审核人:周桂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