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关于补充申报潍坊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的通知

发布于:2025-05-11 13:50:21

各县市区、市属有关开发区住建局,滨海开发区、峡山开发区建设交通局,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更好发挥论证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方案审查、论证方面作用,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论证专家库进行补充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熟悉建设工程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在单位担任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者优先);

(三)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四)年龄宜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适当的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专家论证工作。

在所在专业特别优秀或个别专业类别目前我市相关人才紧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类别

(一)深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六)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七)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八)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按以上专业类别进行分类登记填写,精通上述多个专业的可同时申报多个专业。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专家资格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潍坊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表》(附件1),后附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个人主要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已列入《潍坊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附件3)的专家,不需重新申报。

(二)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无工作单位人员或退休人员由所在地县级住建部门同意),统一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汇总、初审后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对申报专家资格进行审核,对认定的专家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每一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资料初审工作。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市住建局,对申报资料不齐、逾期提交上报的资料,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孙超,联系电话:8096950,电子邮箱:wfszak@wf.shang.cn。

附件:

1.潍坊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表

2.潍坊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汇总表

3.关于公布潍坊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的通知(http://jsj.weifang.gov.cn/jsdt/tzgg/202302/t20230203_6160226.html)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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